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及改革创新
魏思鹏
(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2-941班,哈尔滨市,150001)
摘要:农村信用社是我国众多金融机构中发展历史较长、机构网点较多、服务面积较广、具有鲜明特色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Abstract: the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is the rural cooperative financial organization of many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China in the long history, more outlets, service area is broad, with distinct characteristics.
关键字:信用社 发展
一 研究的目的和背景
中国当下及未来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仍然是关于农民是的问题,作为农民想要有所改善自己生活水平的更本出路依旧是他们的本业农业,所以他们更多地会关注农村的经济发展问题。现代的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关键环节时金融问题。而且在当前的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弄粗的金融体系中的主力军或者“三农”中的核心力量。进入21世纪以来,“三农”问题的发展牵动着整个经济的稳定运行。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数以万计的农民,所以必须在广阔的农村,就必不可少有维持经济发展的纽带—金融机构,以保证农村经济发展的合理性。可是现实情况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在农村的人均金融机构数量,却大大的低于城市的量,最更本的是,通过这些机构给农村信贷投入量的总量相对不足,我们都知道农村是一个需要金融支持的地方,这样以来就不会让所有人受到国家政策的益处了。当今,中国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的商业银行主要分布在经济水平较发达的城市,还有部分经融机构在利益的驱使下准备措施减少或者准备撤出农村及不发达的城乡,可是在这些地方对金融的需求力度远远高过那些发达的地方,由此一来,无疑是对他们经济的一种打击。在现有我国体质下,由于受到制度特性、经营范围的局限、资金来源上的限制、经营受环境制约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来担当促进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可是现在在社会公众中却体会不到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基础的政策性命题,直接表现为金融机构支持的不完备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支持的不协调性。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历程回顾
新中国的农村信用社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发展于改革开放时期。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艰巨性和政策环境的复杂性,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道路充满了艰难与曲折。从发展历程来看,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大体经历了五个重要阶段:
第一阶段:初创和发展时期(1951-1957年)
建国初期,中国处于百废待兴之际,需要大力发展经济,结合我们国家的国情知,我们应该首先让农民吃饱穿暖;所以,为了帮助农民发展生产,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性的农村金融工作会议,会议决定下设银行机构,大力发展农村信用社,给农民提供生产所需的资金。政府为了推动信用合作社的良好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农村信用互助小组公约草案》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试行记帐办法草案》,这一系列草案使信用合作社在全国各地迅速建立起来,这样以来让广大民安心进行生产劳动工作。
第二阶段:曲折反复时期(1958-1978年)
国家成立之初,国家既想要稳定社会又要加快经济的发展,所以会出现一些错误思想还有采取盲目不合理的发展措施。例如在经历了极左路线的影响,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多移主:先后下放给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管理,后来又交给贫下中农管理,其发展是曲折反复的,所以在此时我们应该去纠正错误思想,改正之前的不足之处和进行改革来适应现在的农村发展新情况。
第三阶段:农行代管时期(1979-1996年)
1978年改革开放,农村也得到了相应的开放,土地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度,从而农村信用社的生产环节也发生重大变革,而对于处于分配环节的农村信用社也面临着改革压力。后来改革开放程度加深,农业银行在改革开放的影响下,其建设新的县联社,又开始行使对基层信用社的的管理,指导及资金的调动。在这期间,各地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取得了较显著地成绩。
第四阶段:规范发展时期。(1996-2000年)
在经历改革开放的欣欣向荣后,在1996年时,国务院下发《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求把农村信用社逐步改革为农民入股,社员进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进行服务的金融组织。但是现实情况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还没有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所以此时,政府准备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整顿和规范,初始效果稍有成效,但是隶属关系还没有完全得到处理,这样以来原本处于经营困境的合作社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好转。
第五阶段:深化改革时期。(2000年至今)
2003年中,国务院又出台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案,按照“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的要求。后来在中国银监会的指导和组织下,率先在全国多个不同省(市)开展新的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工作。后来几年,在全国绝大部分省(市)推行。这个阶段,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权由原来的农行转交到了省级政府管理,所以此时政府就会出台一些补贴,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还专门建立管理监督机构,这样以后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等,还可以使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管理创新全面展开,业务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对三农和地方经济贡献度显著提升。
二 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现状
关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中多种形式并存的。一般理论上认为有三种典型观点:一是坚持合作制:二是实行股份制改革:三是办成股份合作制农村金融企业。在本世纪初,我国按照经验做保证,决定在城乡一体化的中西部地区实行股份合作制,对于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刚打西部地区继续实行金融组织形式。还有步入21世纪初加入WTO后,中国更加注重农村的发展了。(下面是2003年全国各省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数量变化)
三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现阶段问题
如今,在农村信用社系统内部这三种经营方式并存,也产生了许多弊端:首先,这三种方式建立在不同经营机制上,而且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之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这样以来就不利于社会的公平,特别容易滋生寻租行为的产生。其次:各种形式的农村信用社盈利水平和业务的差异比较大,不利于社联间的业务往来;最后,西部地区的信用合作社需要承担的政策性的支农义务,这样一来农村的商业银行就更加注重盈利了,各种形式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目标各异,这样就不利于建立统一的制度,也就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监督管理。
3.1 银行业务过于单一,中间业务盈利水平低下。正常情况下农村信用社的主要金融业务就是小额的存贷业务,这样以来获取的利润就有限。在这些业务中比较重视的是开展抵押贷款业务,中间的许多业务发展滞后,导致盈利水平差。目前,大部分的信用社的中间业务还达不到其营业收入的1%,与我国相对应的发达国家水平相差很远。而且,就盈利相比较信用社多的商业银行,其中间业务占整个的收入比例也就8%而已,这就让我们要好好的思考一下为啥会出现真养的差距呢?
3.2 规模不经济,相对应的大型电子系统尚未建立健全。因为金融也是一个典型的规模经济行业,在中国现状下只有当大规模的资金融通和业务的交换往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成本。目前,在许多地方农村信用社不是专门有国家建立管制而基本都是当地县或者市联社,其经营规模小,彼此之间联系少,所以之间的业务联系就少。还有一个严重问题,那就是农村信用社没有被统一规范和管理,所以也就不存在像一些成熟产业有了全国大型网络系统,这样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