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理工大学xx管理学院
学生实习工作手册
(20 ~20 学年度第 学期)
(集中□/分散□)
实习名称: 色彩风景写生实习
专业班级: 视觉创达二班
学生姓名: xxxx
20xx年 1 月 10 日
目 录
一、xx理工大学xx管理学院实习工作管理规定(1)
二、指导教师评阅学生实习情况(7)
三、学生实习记录(8)
《学生实习工作手册》填写说明
1.学校校内集中性实习无需填写纸质与电子版手册,但必须要有其它材料证明实习开展情况和效果。校内分散实习及校外实习(集中或分散),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实习类型、实习安排,自行选择填写电子版本或纸质版本,同一个实习不能存在两种版本;
2.实习周数1~2周的为每天一记(篇),字数:至少100字/记(篇);实习周数2周以上的为2~3天一记(篇),字数:至少100字/记(篇);
3.指导教师应向学生明确填写要求并指导学生按照填写要求做好实习工作手册的填写工作;
4.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填写内容认真评阅并给出评语、评价,并做为实习结束后本实习最终成绩的评价依据之一;
5.实习队应指定人员收集《学生实习工作手册》,收齐后须按照实习队要求认真检查学生填写情况,指导教师是否评阅。电子版要整理格式,统一封面、目录,录制成光盘或U盘以备案。
xx理工大学xx管理学院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xx教[201x]xx号
实习是本科生培养计划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对促进学院“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为规范实习工作的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实习的目的是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对社会、国情和专业背景的了解;使学生拓宽视野,巩固和运用所学过的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劳动观念,激发学生的敬业、创业精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具体要求如下:
1、了解社会或实习场所的一般情况,增加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
2、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3、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4、熟悉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组织与管理的初步知识;
5、虚心向实习单位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的品德。
二、实习类型、实习方式和实习场所
1、实习主要包括认识实习、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
2、实习教学可采取校内集中授课与实践相结合、校外集中参观与分散实习相结合、校外合作单位挂钩顶岗实习等多种方式进行。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实习,都要满足大纲要求,保证实习质量。
3、实习场所的选择应以满足实习教学大纲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为前提,本着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约开支的原则,选择技术和设备比较先进、生产较正常、教学条件较为成熟、对学生实习较重视、便于安排师生食宿的企事业单位。并尽可能地与实习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签订书面合同,使之成为相关专业稳固的校外实习教学基地。各系(部)要针对专业特点,根据新情况,采取新措施,积极创建、巩固和改进院内外实习基地。
三、实习教学文件
实习教学文件包括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
1、实习大纲
实习大纲由系(部)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制定,它是达到和完成培养计划所设置的实习教学目标及教学要求的保证,是编制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和学生实习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专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实习大纲,以系(部)为单位汇编成册,并报教务部备案。实习大纲包含以下内容:实习目的、任务要求,实习内容与方法,实习时间的分配,实习考核要求及实习参考教材或文献资料等。
2、实习计划
实习计划是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场所条件制定的实习教学具体执行程序。实习计划内容包括: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学生基本情况、实习地点、工作进度计划、实习经费开支预算和实习用车计划以及测试、上机安排计划等。
3、实习指导书
实习指导书是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定的实习教学文件,也是学生实习教材,由实习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或根据实习场所实际情况)共同编制。其内容除了阐述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目的要求、实习内容和方法外,还应介绍实习的具体步骤和实习有关的补充专业知识,并说明考核要求和提交实习成果要求等。为提高实习效果,各系(部)必须组织有关教师编写实习指导书,在实习前发给学生。
四、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实习工作在主管教学的副院长领导下,由教务部、系(部)分工负责,协同完成。教务部负责全院有关实习工作的宏观规划和相关规定的制定、检查评估及重要问题的协调处理;系(部)负责贯彻执行学院实习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系各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组织制订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和实习指导书,负责实习前的动员、安全教育并负责落实实习教学任务和管理工作、实习教学检查与工作总结等。
(二)实习准备工作
1、确定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内容和性质,原则上选派相关学科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管理人员担任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实习队带队教师(即实习队长)须由教学经验丰富、有指导实习工作经验、比较熟悉实习单位、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指导教师担任,以全面负责实习队的组织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实习工作,保证实习工作按计划顺利
进行,同时参加实习的具体指导。
选派指导教师时应注意职称、年龄、学历结构,注意培养年轻教师。凡是首次安排指导实习的年轻教师,须事先经过一轮实习培训,或集体备课,方能上岗指导实习。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须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2、填报实习计划。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提前落实实习地点、与接受实习的单位商议实习的有关事宜,并填报实习计划。实习计划经系(部)负责人审批后,报教务部备案。实习计划一经落实,不得随意更改。
3、制订实习指导书。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经系(部)负责人批准的实习计划,拟定实习指导书,并交系(部)和教务部存档。实习指导书必须在实习前发给每个学生。
4、对在校外进行分散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队要提早安排,给予学生充裕的时间联系实习单位,要向学生明确所选实习单位应具有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的条件、校外实习单位指导人员要具有相当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带教责任心。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要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家长签字同意、学生提交所选实习单位接受确认函(或回执)、实习指导教师审查”的程序进行。实习前要做好分散实习学生的有关信息登记工作,并报系(部)和教务部备案。
5、实习前,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介绍实习地点或实习单位的情况,明确实习目的和任务,提出实习具体要求,强调实习纪律,做好安全、保密教育。凡在校外进行的实习,都要组织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
6、实习队不按要求提交实习文件的,不予出队,由此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实习任务的,以教学事故论处。
(三)实习过程管理
1、实习队要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和指导书要求组织实习工作,实习计划不得随意变动。
2、在实习过程中,实习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对学生严格要求,做好实习指导和实习效果检查,组织好各种实习教学活动。同时要注意加强学生政治思想、安全和保密教育等工作,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等。实习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所属系(部)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和解决。
3、在实习过程中,学生必须严格按要求认真参加实习,服从安排、虚心接受指导、遵守纪律、注意安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等。
4、实习过程中,实习师生不得随意请假,如因病或有重要事情不能参加指导或实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或旷课论。
5、对于以分散形式进行的实习教学,各系(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和监督检查,决不能放任自流。院内指导教师要全面负责分散实习学生的教学工作、协调有关问题、严把质量关。
6、校外实习师生必须严格遵守《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系(部)要负责做好实习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及事故的处理工作。
7、在实习教学过程中,教务部会同系(部)对实习教学进行检查或抽查。
五、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实习指导教师是学生实习全过程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实习指导教师科学规范的管理和积极投入的工作责任心是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保证实习任务顺利落实和完成的重要保障。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与接受实习单位函商或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拟定实习进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组织安排好赴校外实习的往返旅途,并保证安全。
3、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和实习指导书要求组织实习工作,并做好《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工作手册》记录。
4、负责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及时向实习单位汇报情况,争取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5、学生集中实习,实习指导教师应跟班指导与管理;学生分散实习,实习指导教师应1~2周至少一次与学生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和实习进展情况,认真做好宏观指导和检查,必要时前往实习学生较集中的地区进行巡回检查指导,与实习单位一起解决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在实习过程中,对学生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实习教学活动。同时应注意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以防发生事故。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所属系(部)汇报。
7、实习指导教师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多方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带队教师有权暂停其实习,并将情况和意见及时报告系(部)领导,按照校纪校规做出相应处理。
8、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期间应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将视为教学事故。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系(部)负责人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
9、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负责组织实习考核、成绩评定和实习总结工作。
六、对参加实习学生的要求
1、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安排。
2、应按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记好实习日记,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撰写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
3、在校外分散实习,学生要定期通过电话、网络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经常的联系,及时汇报实习有关情况,接受实习教师指导。
4、因病、因故不能参加实习者,要有医院证明或书面申请报告,向系(部)办理请假手续。实习期间请假,需经指导教师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否则按旷课处理。学生实习全过程缺勤达三分之一以上者按不及格论。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重修。
5、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实习管理的有关规定、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实习现场的规章、保密及安全制度。
七、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1、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完整的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方可参加考核。考核时各实习队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口试、笔试或答辩不同的方式进行。对分散式实习的学生要制定比较详细的考核方案,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后立即进行实习考核。
2、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时,应结合学生实习表现、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的质量、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分散实习)及笔试、口试或答辩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笔试、口试或答辩成绩一般占30%以上。各专业可具体制定各类实习的成绩考核办法。
3、学生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记分。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原则上应呈正态分布,应严格控制优秀成绩的比例。实习队要统一评分标准,在指导教师提出学生成绩后,实习队应进行检查和全队综合平衡。
4、学生实习全过程缺勤达三分之一以上者,则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论。对确因特殊原因造成缺席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如事先提交申请并经系(部)领导同意的,学生必须事后补做所缺实践环节内容,否则按实习不及格处理。实习成绩不及格,按重修处理。
八、实习工作总结、实习资料存档
1、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考核和总结工作,并向系(部)提交实习总结报告一式两份,分别由系(部)、教务部存档。
2、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工作手册、学生实习工作手册和实习报告等由系(部)负责存档至少保留5年,实习大纲、实习协议书需长期保存。
九、实习经费管理
全院的实习经费由教务部统筹安排,实行定额包干。
1、教务部根据学院下达的每生每学年实习经费标准,按各系(部)各专业学生人数和专业学科类别分配到各系(部)。具体分配方案另行制定。
2、各系(部)应根据学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习教学任务对实习经费进行二次分配,制定出详细的经费分配计划。
3、实习经费开支的范围包括:
住宿费、交通费、教师差旅补助费、运输费、材料费、临时工雇佣费、野外工地临时建设费、教师实习劳保装备费、实习接受单位管理费和其他业务杂费等。
4、各系(部)应严格遵守财务开支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在经费包干额度内控制使用实习经费。实习经费不足时,各系(部)应与学院相关部门、实习单位以及学生商议,寻求解决办法。原则上学生应承担超支的部分开销,学生承担的开销具体项目由系(部)根据实际情况与学生商议确定。
5、各系(部)应对每项实习的实习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在下一学期开学初交教务部。教务部将不定期地对各系(部)的实习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经费使用不当,将调整该系(部)下学年度的实习经费。
6、实习经费报销按学院财务相关规定办理。
指导教师评阅学生实习情况
指导教师评语:
评价:(优、良、中、合格、不合格)
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