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配司机汽车租赁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车辆
甲方将车牌号为 车型号为 , 座,颜色 。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含当日)起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2、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
租金中包含司机服务费,钽不含超时费、超公里费。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 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 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 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人民币 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人民币 元/小时计算租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2、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它车辆暂时替代。
3、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4、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