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有关规定,为保证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汽车租什事宜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忆方向甲方租赁车辆名称型号及牌号见附近一,车辆状况见附近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详见附近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力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
的有效证件。
2、 交接车辆时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
4、 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费提供
临时替换车辆。
5、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 不承担租赁车辆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 包括有关部门
的罚款。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7、 国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力及义务
1 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侯事、韦法等行为所产生
的全部实任及经济损失。
2、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赂、企业代码等证明资料,并保证
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3、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4、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5、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示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搜自修理车辆,不得撤自改
装、更的、增设它物。
6、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 协助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及车辆
证件。
8、 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驾驶.
9、 如雷续租车辆,震提前 24 小时到出租方输续租手续-
10、 辆牌照及有关证件,如有造失,应承担补费用及车辆由此停台期间的租赁费用-
1 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接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桔辆检验交接单
登记无出入。车出现天路、划瘦等现象或证件不全,应按实际失失灾纳车损费用其它相应
的费用-
12、 严禁承租车辆用于教练车使用,严禁用和赁车辆参加竞赛,严禁装载易顽、易爆、腐
链性及在车中留下则激性气味的物品
13、 不得使用承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4、严禁利用承租车辆从事客、 货营运, 有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5、押金不得用于冲抵租金
16、 承租方还车时需交纳交通违闽拖金 1000 元,一个月后查询无交通违章记录退还-
第五条:车辆保险
1 出和方为承租车提供的保险禅见随革保险卡。承租方自怀买其它险种,费用由承租方自
理。
2、 车辆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方。
3、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必须送达甲方指定的收理厂定损及维修
4、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 根据事故定损费用,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
担, 属于保险南任免赠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要支付此
事故意维修费用 〈以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