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 年 月 日
在 市 (区/县)签订。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东南郡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 。(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地下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