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继续教育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继续教育学院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针鼓励和支持优秀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年轻的优秀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第三条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继续教育学院从本单位实际工作出发明确兼职辅导员的岗位工作职责和相应待遇兼职辅导员一般应根据继续教育学院的工作安排承担以下工作一思想政治工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在学生中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协助专职辅导员等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教育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二日常性事务建立班级学生档案及时掌握学生联系方式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一年两次的面授工作具体包括面授通知的发放授课教师的联系教师和学生的考勤学生考试成绩的登记归档等负责组织专升本学员的毕业论文工作三协助开展学生各类先进评选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并协助做好继续教育学院授课教师授课质量测评工作四协助做好我院成人高考学生的报名及录取工作五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维护学院的稳定六积极完成继教院布置的其它学生工作第四条兼职辅导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主要包括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二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为人师表三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研的能力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四身体健康年龄周岁以下学历要求大专以上第五条兼职辅导员的选聘一选聘原则坚持以德为先择优录用坚持程序规范过程透明二选聘时间按学年选聘具体选聘时间每年三月份三选聘程序继续教育学院公布拟选聘的兼职辅导员岗位及其职责自愿报名或者组织推荐自愿报名的需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继续教育学院择优选聘拟录用兼职辅导员填写池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继续教育学院填写池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兼职辅导员聘任汇总表报人事处备案作为兼职辅导员考核和津贴发放的依据第六条兼职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一兼职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原则上每年至少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人事处考核结果作为其津贴发放的依据二兼职辅导员考核合格的其兼职任职经历可作为职务职称晋升有关条件要求中的学生工作经历三兼职辅导员的津贴元学期第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