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租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租费单价等。
租赁设备起运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所租设备的技术状况及备品、附件等进行检查,填写机械设备交接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保存,以备计费和退租时核查。
所租设备只限于 工程项目使用,租用地点为 ,乙方不得将设备擅自转移或转租。
预定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租费日期自设备之起运日至合同终止之日。设备租费以租用期间的日历天数或完成的实际工作数量计算。双方议定的租费单价为 。租赁期届满后,一次性结清。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 年 月 日前,甲方将机械整备好,达到完好标准,由租赁双方共同验收、起运并开始计费。设备的进场运输由甲方组织实施,乙方积极配合;设备的退场运输由乙方组织实施,甲方积极配合。往返运费所需现金由项目垫付,转到机械租赁站,往返运输费用最终由公司承担。押运由承运方负责。机械到达乙方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2、租赁期内机械设备的大修、项修和三保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停机修理期间核减租费。租赁期内设备的零修及三保以下的各级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乙方应对所租设备进行定期规范保养和维修,如果操作人员由乙方委派,还必须保证设备的合理使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事故和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4、机械运用中,燃油,电力供应、润滑油、日常维修配件由乙方负责,乙方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油品牌号和性能进行管理和使用。
5、操作人员由 方指派 名,操作人员住宿由乙方负责,不收住宿费。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机械电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科学使用、精心维护和妥善保管所租设备,及时认真填写运转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