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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过 上传于:2024-04-19
仓库租赁合同 甲方:陕西神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租方) 乙方:陕西馨海德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仓库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仓库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仓库坐落在西安市长安航天城飞天路 2、仓库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1年。从2011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仓库,应提前60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5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 第四条:仓库修缮和装修 甲方应保证仓库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2小时之内予以解决。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仓库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仓库,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仓库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仓库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0.05﹪ 3、乙方擅自转租、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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