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定名为:_______________。 本企业的地址:_______________ 。 本企业的注册资本: _______________。 本企业的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本企业遵循以下原则: (一)职工自愿入股,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 (二)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 (三)同股同权、同权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四)企业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 (五)企业实行民主管理,表决议案实行“一人一票”和“一股一票”相结合。 第四条 本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为独立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以全部法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