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 ,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现租赁予乙方作为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截至 年 月 日
止,共 年。
二、租金每月为 元人民币,交租方式是提前 天支付 个月的租金,以季度预付交清形式,即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
三、为保障房内公共设施的安全,乙方还须向甲方预存协议保证金 人民币。协议保证金在租赁期间不计息。
四、房租赁期间内的水电、电话、煤气费等乙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房内一切设施应加以爱护和正常使用,保证各项安全房屋结构不得随意调整,确因乙方需要,经甲方及物业管理部门认可后可适当作出调整或装修。乙方装修时不能破坏房间内的水电使用的独立性。乙方承担租用期间的维护、维修费用。
六、房子由乙方自行负责装修。在租赁(含续租)期满后,乙方按来装去丢的原则退场,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装修费用。
七、租赁期满后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 日内应进行清交工作,且在满足第五项的情况下,甲方无条件退还保证金人民币壹千元给乙方。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在租金或其它条件同等之下,甲方优先租与乙方,双方办理顺延手续。
八、在合同租赁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