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 土地出租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30 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最长约定20年,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自租赁期限满20年时,双方租赁关系于届满之日起自动续约10年,届时,甲方应在乙方要求下续签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费用和违约金______ 万元。
三、租赁价款 出租土地的租金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租金为每年______万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出租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并办理交接手续。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有权在合同承诺租赁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租赁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合同租赁期间若承租土地因政府政策或其他原因被征收的,土地征收补偿金归出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将相关补偿款项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承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承租期限内将租赁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九、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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