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人民路东段门面房租于乙方,租期为2015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9日止,租期为三年,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年租金为:35000元,直到合同到期为止,先付款后用房。如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届合同。
二、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
三、在租用期内,乙方不得破坏屋内设施,不得私自对室内结构进行改造,不得转租、转借、转让他人租用,或另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如乙方利用租房从事非法活动(含搞传销)则甲方有权收回住房使用权。
四、在租用期内,乙方负责水费、电费等费用。乙方发生费用待合同到期时结算。
五、在租期到期后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民事诉讼。
六、如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