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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协调、督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 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管理,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公司总经理
执行主任: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成 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规定,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标准,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标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三、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研究决策年度安全目标、安全计划等重大事项。
四、督促、检查公司、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子公司重大隐患的整改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完善。
五、对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并如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