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盘点办法
总则
制定目的
为规范仓库盘点作业,确保仓库料账一致,配合年度会计审核,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类仓库之物料数量盘点工作,除年度会计审核要求另行补充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行。
权责单位
资材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办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盘点的方法
缺料盘点法
当某一物料的存量低于一定数量时,由于便于清点,此时作盘点工作,称为缺料盘点法。如大物料低于200个,小物料低于500个时,应及时盘点,核对数量与账目是否相符。
循环盘点法
又称开库式盘点,即周而复始地连续盘点库存物料。循环盘点法是保持存货记录准确性的唯一可靠方法。运用此法盘点时,物料进出工作不间断。
定期盘点法
又称闭库式盘点,即将仓库其他活动停止一定时间(如一天或两天等),对存货实施盘点。一般采用与会计审核相同的时间跨度,如半年一次(上市公司)或一年一次(非上市公司)。
盘点计划
定期盘点通常应拟定盘点计划,除仓库盘点外,现场、协力厂商也应进行盘点。以仓库盘点为例,应做如下工作:
盘点准备
申请盘点所需要的表单,“盘点卡”和“盘点清册”。盘点卡用于贴示物料,盘点清册用于汇总物料库存资料。
召开盘点会议,必要时成立盘点领导小组,划分盘点区域负责人,确定盘点的各项工作的分工。
申请特殊度量工具、印章及其他需用品。
确定盘点日期。
各单位指派参加盘点的人员,分为初盘人员与复盘人员,同时对人员进行分组并指定小组负责人。
对盘点人员作教育训练,由公司负责对各小负责人作训练,各小级负责人对所属人员作训练。
初盘作业
指定时间停止仓库物料进出。
各初盘小组在负责人带领下进入盘点区域,至少每两人一组,在仓管员引导下进行各项物料的清点工作。
初盘人员在清点物料后,填写盘点卡,注明物料编号、名称、规格、初盘数量、存放区域、盘点时间和盘点人员,做到一种物一张卡。
盘点卡一式三联,一联贴于物料上,两联转交复盘人员。
初盘负责人组织专人根据盘点卡资料,填写盘点清册,将物料盘点卡资料填入。盘点清册一式三联,一联存被盘仓库,另两联交复盘人员。
复盘作业
初盘结束后,复盘人员在各负责人带领下进入盘点区域,在仓管员及安盘人员代表的引导下进行物料复盘工作。
复盘可采用100%复盘,也可采用抽盘,由公司盘点领导小组确定,但复盘比例不可低于30%。
复盘人员根据实际状况,可采用由账至物的抽盘或由物至账的抽盘作业。
由账至物,即在盘点清册上随意抽出若干项目,逐一至现场核对,检查盘点清册、盘点卡与实物三者是否一致。
由物至账,即在现场随意指定一种物料,再由此回推盘点清册、盘点卡并核对三者是否相符。
复盘人员对核对无误的项目在盘点卡与盘点清册上签字确认;对核对有误的,应会同初盘人员、仓管员修改盘点卡、盘点清册中所载的数量,并签字负责。
复盘人员将两联盘点卡及两联盘点清册一并上交财务部。
盘点注意事项
备齐盘点所需各项物品。
参加盘点的人员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