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贸院教字[2010]19号
关于做好2011年春季(即2010-2011②学期)
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系、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一年春季(即2010-2011②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现已开始,为保证下学期教材的正常供应,结合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原则
1. 必须优先选用高职高专教材中的教育部规划教材、教育部精品教材。各系部所订高职高专教材(高职高专教材必须在教材封面上有高职高专标示字样)使用率必须达到90%以上。
2. 所用教材原则上应从2011年春季《高职高专教材目录》中选订。
3. 每门课程采用同一课程标准的视为同一门课程,任课教师每人一套教师用书。
4. 教师订购的教学参考书须与所担任的课程相关,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三种,总金额控制在艺术类课程200元以内,非艺术类课程150元以内。教学参考书属学院教学用财产。
4. 此次教材征订为2011年春季用书,各系要严格把关,杜绝跨学期征订(上下册等连续教材除外)。
二、教材征订步骤
1. 教研室组织相关教师根据下学期开课计划,提出选用教材版本。
2. 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教材版本,认真核准班级人数和订购数量,逐项填写好《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教材征订表-2011年春季(即2010-2011②学期)》。凡属公共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的须在征订表的备注中注明选修,并填写《广东科贸职业学院选修课班级情况填报表-2011年春季(即2010-2011②学期)》。
3. 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报系主任审批。
4. 教学秘书按教研室收齐纸质表格及电子表格,纸质表格由系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与电子表格一起报送教材科。
三、时间安排
请各系于 2010年12月30日前将《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教材征订表-2011年春季(即2010-2011②学期)》及其他相关表格的纸质与电子文档报送教材科。
四、其他事项
1. 各系在规定期限内不征订或漏订,征订结束一周后提出补订的,需填写《广东科贸职业学院补订教材申请表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