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试行规定》操作规程(暂行)
《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试行规定》(赣考委字[2012]4号,以下简称“《免考规定》”)已下发,为更好地规范免考课程操作规程,现将相关操作规程提出如下要求。
一、课程免考规定
(一)可以免考,且不需要办理免考手续的课程
1、已通过原自考专科、本科中公共政治课程的可以直接替代现自考执行期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并且在网上能查询到合格成绩的;
2、已通过自考专科、本科,取得合格成绩的,只要课程代码相同、名称相同的课程,在自考任何专业中都可以免考,并且在网上能查询到合格成绩的。
(二)凭自考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或自考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等办理免考手续的课程
1、已通过原自考专科、本科的公共政治课程,可替代现自考执行期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但在网上查询不到合格成绩的;
2、已通过自考专科、本科,取得合格成绩,只要课程代码相同、名称相同的课程,在自考任何专业中都可以免考,但在网上查询不到成绩的。
(三)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办理免考手续的课程
1、国家承认各类学历教育,专业名称与我省自学考试某门课程名称一致的;
2、哲学、政治类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