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调整管理方案
为全面客观评价公司员工,充分体现工作能力和贡献的价值回报,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不断提高素质能力和工作绩效,全面贯彻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奖励优秀”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后,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1、总则
1.1、通过制订有效、客观的考核指标,对部门、职员进行全面、科学、动态地衡量和评定。每次考核将考核期内员工的工作业绩、考勤记录和工作纪律进行动态分析,数据进行量化,尽量避免个人主观因素影响考核结果的客观性,结果与工资调整直接挂钩。
1.2、对于考核结果进行合理运用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做为年度工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1.3、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盈利情况确定薪酬调整幅度,每年调整一次,每年1月份进行调整。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转正后的正式员工。
2.2、本制度所适用的工资调整自调整当月起开始执行。
2.3、对于员工转正所涉及的调薪不在本规定的调整范围之内。
3、考核指标及办法
每年的薪酬调整采用积分累进制度。员工在根据下列不同的指标进行考核并获得不同的分值,所得分值全部计入积分累进中,累进到一定标准,则晋升或降低相应薪等工资。具体指标如下:
3.1“入职时间”指标:
入职时间越长,为公司所做贡献越久,体现公司对老员工的酬劳。
每在公司服务每半年,不足半年四舍五入,则本考核指标中增加3分。
标准
12月以上
6-12个月
3-6个月
3个月内
分值
每6个月+3分
+6
+3
+0
3.2、“月度考核”指标:
考核期内被考核者考核结果不同,根据考核结果评定被考核者的工作业绩。每年以12个月计算,将每月考核结果分数累计相加。
◇ 每月结果一次为A等,在本考核指标中累计增加20分;
◇ 每月结果一次为B等,在本考核指标中累计增加15分;
◇ 每月结果一次为C等,在本考核指标中累计增加5分;
◇ 每月结果一次为D等,在本考核指标中累计减15分;
◇ 每月结果一次为E等,在本考核指标中累计减20分;
标准
A等
B等
C等
D等
E等
分值
+20
+15
+5
-15
-20
3.3、“出勤情况”指标:
考核期内被考核者出勤情况不同,可根据出勤判断被考核者的勤勉情况和工作状态等。
◇ 无事假、旷工和迟到的,在本考核指标中增加20分;
◇ 事假超过两次(天),四次(天)以内,在本考核指标中减5分;
◇ 事假超过四次(天),在本考核指标中减10分;
◇ 旷工不超过两次(含两次),在本考核指标中减20分;
◇ 旷工超过两次,在本考核指标中减40分;
◇ 迟到累计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在本考核指标中减5分;
◇ 迟到累计超过1小时,在本考核指标中减10分;
标准
无事假、
无旷工、
无迟到的
事假
超过两次
四次以内
事假
超过四次
旷工
不超过两次
(含两次)
旷工
超过两次
迟到累计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
迟到
累计超过
1小时
分值
+20
-5
-10
-20
-40
-5
-10
3.4、“考核期间总结编写情况”指标:
员工根据公司安排,编写的考核期间的总结的具体内容不同,可以判断该员工本年度工作的详细内容、成果以及对自己工作的不足和进一步改善工作的方法。
◇ 考评分数为90-100分,在本考核指标中增加15分;
◇ 考评分数为80-89分,在本考核指标中增加10分;
◇ 考评分数为70-79分,在本考核指标中增加5分;
◇ 考评分数为70分以下或未提交的,在本考核指标中为-5分;
标准
90-100分
80-89分
70-79分
70分以下或未提交的
分值
+15
+10
+5
-5
3.5、“突出工作成果”指标:
被考核者工作努力尽责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利益或积极社会影响,包括获得政府支持、客户表彰或社会贡献。
◇ 每出现一次突出工作成果,累计在本考核指标中增加20分;
◇ 年度优秀员工,累计在本考核指标中增加20分;
◇ 部门经理级职员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在本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