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巡查管理制度
目的
为规范管线安全巡查人员的行为,以及巡查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
为及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 “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沿线管线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工程土建4标沿线所有管线。
职责
3.1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工程土建4标前期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写和修订,并对管道安全巡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不定期的进行管线安全巡查和管线安全大检查,牵头组织项目部力量解决管线安全问题。
3.2 前期部是管线安全巡查的直接实施部门,负责管线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和对管线安全巡查人员的管理,对危害管线安全的行为有现场制止、报告及采取防范措施的职责。对管线附近的施工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3.3前期部负责对接外单位穿跨越管线和影响管线安全的施工,提供、现场确定管线位置、埋深等技术参数,搞好管线的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3.4专职管线安全巡查人员负责管线的日常巡查,发放宣传资料,制止可能危害管线安全的施工,记录并报告现场发现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监护。
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