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店铺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店铺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店铺(场所)坐落在 。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店铺作为 。
第四条、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房租每年付一次。
第五条、在承租期间乙方有权将店面转让或转租。
第六条、乙方负责支付出租店铺的水费、电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再续租或者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若房租到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续租。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