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费用标准
l、乙方因执法监察工作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一部(上海大众朗逸,车牌照: ),租车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为一年。
2、甲方按每月 元,如果乙方违约将扣除保证金,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租金一月结算一次。甲方收乙方保证金贰万元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l、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性能状况良好的车辆。
2、乙方负责按照公交公司要求的管理费用以及验车费用。
3、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4、积极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的操作手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后驶离。
2、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转借给没有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如发现车主无条件收回车辆保证金不退,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