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县第一幼儿园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及县委、政府教育局下发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制定乌什县第一幼儿园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法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贯彻《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秩序,维护幼儿园的政治安全和政治秩序稳定,切实保障幼儿园、幼儿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推进平安乌什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任务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师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幼儿健康成长。
三、工作原则
幼儿园综合治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幼儿园幼儿生命财产,明确职责,保教结合,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做到幼儿园安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四、工作目标
(一)保持政治安定,不发生非法停课,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聚众闹事和集体上访等危害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的各类事件。
(二)保证教学秩序稳定,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确保幼儿生命安全。
(三)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安全机构和信息网络,并发挥其各自的职能作用和安全保卫、卫生保健老师、门卫的作用,全面开展工作,有效维护幼儿园内部治安秩序,严禁非本园师生随便进入园内,杜绝社会人员闹园事件及各种暴力事件发生。
(四)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对幼儿的思想启蒙教育、学习和生活习惯养成教育。教育师生不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不参与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坚决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五)杜绝赌博,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以及危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加强网络安全,严防不健康信息进入园内。
(六)努力挖掘潜力,提高3到6岁孩子的入园率。
(七)切实做好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五、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综治工作
(1)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综治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好本园的综合治理工作。要进一步明确综治工作责任制,将综治工作列入保教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努力形成全体教职工参与综治工作的良好局面,为幼儿园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定工作机制和制度,真正形成“园长挂帅、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格局。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把矛盾调处的重点放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上,依法妥善地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幼儿园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稳定。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倾向性苗头及时报园长办公室。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凡发现教师家长上访、罢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和严重传染病疫情以及群体闹事等,在最短时间里报告园长,由园长上报教育局。
2、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机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措施。
(1)增强治安保卫力量。完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相应保障制度,切实增强幼儿园的门卫力量,提高门卫人员素质。
(2)提高技防水平。各班级要切实将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结合起来。将高档物品存放好,特别要加强对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偷盗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财务室、档案室等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安全。
(3)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加强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