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管理规章制度
一、工资制度:
1、火锅城于 日左右发放上月工资。
2、新员工(未从事酒店行业者)来时,试用期为 个月,保底工资为 元,服务生 元,试用期表现好再加上 奖金,试用期 个月内仍无明显变化,工资为保底工资。从事酒店行业一年以上者,试用期为 天,如果表现好保底工资为 元,服务生 元,如果表现一般,与新员工保底工资同等。
3、正常被解雇的员工发放当月工资,被开除的员工不发放工资。
4、每月奖金按工作表现、工作能力、酒水数量、考勤等分配。
二、劳动纪律:
1、员工每月带薪假期3天(春节待定),每月超假当月工资按天数计算。
2、员工所在餐间每月轮流1次,火锅城领导按工作能力安排,并当面点清交接备用物品。
3、员工所在餐间都备有餐具和物品,每月检查1次,破损或少的本人按底价赔偿,并在当月工资内扣除。
4、员工的工作服自己弄脏或破损由本人赔偿(其影响外观形象)并在当月工资内扣除80元/件。
5、员工迟到按每分钟2元计算,旷工1天扣除当天工资3倍,打电话请假扣除当天工资1.5倍(病假必须有病假条)并计假1天,休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