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当前家庭暴力摘要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家庭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细胞组织家庭的和睦与稳定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安宁然而家庭暴力在我国却较为普遍存在着近年来有关家庭暴力的投诉数量明显增多据全国妇联统计2009年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总数31万多件有关婚姻家庭权益的占到总数的524其中有关家庭暴力的投诉又占到婚姻家庭类总数的225全国妇联权益部门的统计我国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施暴者多为男性目前我国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由此表明妇女妻子是家庭暴力的最大受害群体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完善的反家庭暴力法笔者在此就其现状成因及对策等谈点肤浅的认识以达抛砖引玉之效果希望国家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并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利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创造的条件充分利用立法资源坚决同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作斗争把家庭暴力降低减少到最低最小的限度论文关键词家庭暴力危害原因对策妇女权益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目前对于家庭暴力的内涵还没有全国性的法律做出权威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一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中当家庭关系还没有破裂时往往具有私密性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观念又为这种私密性加上了一道防线因此要对家庭暴力精确统计几乎是不可能的下面以几个区域性的调查和妇联系统信访收集的资料进行说明这些区域性调查中首先留下了家丑不可外扬的影子在暴露家庭不和睦方面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报喜多报忧少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家庭暴力肯定比统计在纸上的多有关调查统计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举办了遵循概率抽样原则采取整体抽样方法的大型婚姻质量调查样本范围界定在北京市内8个区发放2400份问卷回收合格问卷2118份有效率达8825资料显示夫打过妻的占213妻打过夫的占152吵架现象占818值得说明的是男女动武的质量有着量级不同的很大差异妻给夫一耳光或一拳和夫给妻一耳光或一拳有质的区别对这项调查的双变量分析表明男人自己承认被妻子打过的概率大于女人承认自己被夫打过的概率这说明女性中有些人隐瞒了被丈夫打的事实近几年来上海市家庭暴力也呈上升趋势1991年上海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当事人扬言或有一定行为的伤害凶杀和自杀的达800多件市妇女权益保护委员会统计1990年全市接待受理家庭暴力事件3899件其中发生在夫妻之间的2398件占615从对向市妇联求救的348个受害妇女遭遇来看她们中轻者被打得鼻青眼肿身上多处肌肉挫伤重者肾脏出血耳膜穿孔鼻梁骨折肋骨断裂还有个别的则是头皮拉掉眼睛抠瞎或留下终身残疾有一个被打妇女自己曾作过一个粗略统计一年中被丈夫打过98次其中有一星期内被丈夫用皮鞭抽打过3次的纪录中国妇女报家庭暴力问题公众调查显示有112的女性曾经挨过丈夫的打这与146的男性承认打过妻子大体一致不过有449男性认为妻子挨打总有其自身原因从中可以看出家庭暴力行为是受隐型观念支配的全国妇联信访处1995年共收到要求保护妇女权益的信件128900件接待此类来访1600人次在这些数字中涉及家庭暴力方面的占三成左右比起1994年增加了30多倍尤其以山东湖南吉林四川等地为甚湖南各级妇联近年接待的信访中状告丈夫虐待的占30有的地区高达50长沙市1993年1月至1995年10月有登记的家庭暴力事件有1936件次95以上是丈夫殴打虐待妻子娄底地区两年来有20多名妇女惨死于家庭暴力30多名被打成重伤有的还落下终身残疾双峰县去年调查的1421户家庭中有82户发生了家庭暴力其中8名妇女被杀或被迫自杀7名重伤13名轻伤湖南每年约有2万个家庭解体其中有14是因家庭暴力所致中国妇女报何力记者在吉林省部分地区妇联采访时了解到自1993年以来在各级妇联接待的来信来访中婚姻家庭类占7080而其中属于家庭暴力的案件达40左右农村个别地方达70之多这些采访记录每一个家庭暴力案件都渗透着女性的血泪和呻吟每一位来到妇联诉苦的女性都脸上尚泪心里流血吉林黎树县北老壕乡的一名农妇如今已当上了奶奶却仍摆脱不了丈夫的打骂结婚30年挨打30载马鞍山市妇联统计1995年接待来访91件家庭暴力41件占总件数的451其中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家庭暴力24件占总数的585离婚诉讼期间的家庭暴力2件占总数的48离婚后妇女受前夫暴力的8件占总数的195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行为7件占总数的171可见家庭暴力主要发生在夫妻之间受害者主要是妇女上述点滴统计资料反映了丈夫对妻子家庭暴力的片段概貌下面一些典型案件也许能增加人们感性认识或视觉效果它会使你不能不相信中国社会夫对妻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就在中国第一个国际家庭日199455到来前夕重庆市李亿琴被丈夫张文勇割掉左耳和鼻子的事件震惊山城轰动全国北京顺义县贾艳荣被丈夫黄云明砍断双腿跟踺挖掉双眼给即将召开的95世妇会一个不大不小的示威1995512世妇会余波未逝长沙市37岁的姚亿召被丈夫谭自忠从六楼阳台抛出当即摔死的高楼抛妻事件199614震惊中外舆论哗然重庆市姚蓉被丈夫杜世平长期虐待的事件披露1996124给世妇会唱了一个反调我们还不能忘记北京女经理连华被丈夫毁容1994318沈阳恶人张伟将妻子严重烧伤致残1994318广东一税管员先进工作者朱乔被丈夫廖某火烧致死1994413北京姑娘仇芳被恋爱不成的刘洪启毁容199452江西宜丰县违反计划生育的卢润民虐妻熊秋兰致死199452湖北仙桃农民郑水才只因片言只语不对劲狠心烧妻杨仙娥致死199515河南泌阳县侯发随囚禁妻子吕贵云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半年之久1995330河南泌阳县农民曹炳建婚内强奸不成对妻下毒手致使周桂菊次日身亡1995512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问题更为突出因为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和人身伤害的案件不断增多据全国妇联统计2009年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总数31万多件有关婚姻家庭权益的占到总数的524其中有关家庭暴力的投诉又占到婚姻家庭类总数的225绝大部分是丈夫对妻子施暴并且家庭暴力的手段也越来越残忍烟头烫柴油烧泼硫酸等等以及由此引发的情杀重伤害等恶性案件逐渐增多妇女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仅仅因为生理上的弱者吗不妇女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其深层原因二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1经济收入的不平衡是家庭暴力产生的经济原因经济收入的不平衡导致了经济地位的不平等传统的择偶观是男强女弱女方希望找一个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男性而自己甘愿默默奉献于家庭一些男性由于有了妻子及其家庭成员的支持因某些机遇而迅速致富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所谓的优越感得到了体现于是要求家庭成员绝对服从其意志否则就恶语伤人大打出手此外还有政策的原因妻子下岗收入减少重新就业困难不得不暂时依赖丈夫从而受到丈夫的冷落和歧视一旦发生家庭矛盾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通常会成为发泄的对象并且大都表现出逆来顺受而这种软弱的反应使得施暴者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2立法不完备和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是家庭暴力滋生的法律原因我国目前尚无明文惩处家庭暴力法律规定虽然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都规定了禁止用暴力虐待残害妇女但由于有些家庭暴力事件与虐待罪事实之间有本质的差别存在着规定不明确立法分散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的缺陷裁决起来缺少法律依据3司法的漠然态度是家庭暴力产生的社会根源中国有两句古话一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二是家丑不可外扬长期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对于一般家庭暴力持比较模糊暧昧的态度同时受害者认为家庭暴力属于家丑不足为外人道致使家庭暴力程度不断升级因为家庭暴力并非一般的治安问题还涉及到感情因素司法人员认为清官难官家务事他们怕自己正儿八斤的去处理了可当事人之间马上又和好了反过来还怪自己多管闲事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4男权文化和夫权思想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文化根源我国长期以来的文化基础是男性中心本位文化男女在家庭及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极不平等我国古代封建礼教所宣扬的三从思想更是其极端表现男尊女卑夫权统治贯穿数千年中国历史三从四德将女性置于男性统治之下对子女则实行惩戒之术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叫子死子不敢不死推行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封建礼教掌握家庭经济权力的家长对家属当然地享有至高支配权从而使干涉与侵害妇女子女的人身权利的行为合理合法化直至今天崇尚男性对女性暴力父母对子女惩戒的历史传统依然深刻地影响当代中国家庭5社会整体环境的影响一方面社会对酗酒吸毒重婚婚外情等很容易引发家庭暴力的丑恶现象尚没有形成有效的解决手段另一方面家庭暴力长期来被视为家庭私事在通常情况下很少会有相关部门主动管理尽管家庭暴力性质比社会上一般暴力恶劣但它成了相关部门不予介入惩治过轻的真空地带实际上是对施暴者姑息纵容失去了法律应有的震慑和预防作用6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和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心理负担越来越沉重长期积聚需要得到彻底的发泄一旦这种情绪被错误地带到家中就很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根据暴力发生的压抑诱发模式种种因素造成了个体需要的压抑从而产生严重的心理冲突当遇到一定的外界刺激以后很容易外化为攻击性的行为中国在近二十年经历了巨大的社会变革社会变革一方面提高了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人们的生活竞争压力特别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社会体制的变革思想观念的冲击造成了社会秩序的震动也带来家庭生活观念的转变社会压力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城市人员下岗和农村中劳动力的剩余由于原有的国有企业的普遍亏损农村人口的大量增加部分城市和农村人员的生活得不到保障生活的压力积聚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在一定因素的刺激下就容易外化为家庭暴力的行为二家庭暴力的危害结果家庭暴力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具体为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自由权家庭暴力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由于家庭暴力受害人绝大多数是妇女因此她们受到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只不过因为身体上的损伤是外在的较为明显而吸引了人们更多的注意精神上的损伤是内在的较为隐蔽而容易被忽视精神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怖紧张的气氛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与悲哀有的悲痛欲绝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当的解脱途径的情况下她们只好采取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杀等消极反抗方式当虐待超过了她们肉体精神的承受能力时有些被迫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有资料表明我国五成以上的女性犯人是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家庭暴力不但直接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以及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更为危险的是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自杀杀人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社会发展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社会的每一个人都应当是社会生存发展的创造者而那些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人在其生命生存及人身权利人格名誉等这些做人最基本的权利都被暴力所侵害所剥夺的情况下在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下又如何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生产发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害了这部分人的人身权利而且影响了他们参与社会活动社会生产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也直接间接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家庭暴力也严重地危害下一代人的健康成长有统计表明60以上的人在对配偶实施暴力的同时也经常对子女实施暴力而专家指出即使没有受到殴打见到家庭暴力和受到身体虐待的孩子所受的伤害同样严重很难想象在一个充满暴力充斥吵骂怨恨和悲愤的家庭中其家庭成员会是幸福快乐的在这样的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子女深受家庭暴力的影响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受到较大的伤害也会给下一代人的心理投下灰暗悲伤的阴影在这种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子女大多数患有恐惧焦虑孤独自卑不相信任何人他们性情忧郁变得懦弱或残暴学习成绩下降有自杀倾向等心理障碍在他们长大之后很可能会成为新的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其中有的人甚至会成为敌视社会报复社会的人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这一点已为社会上发生的许多案例所证实家庭暴力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家庭的范围不论对个人家庭还是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预防和制止家庭中的暴力行为势在必行可见家庭暴力已经成为破坏现代婚姻家庭幸福和谐社会的重要威胁禁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了当前各国都关注的社会问题三制定完善的反家庭暴力法为了使反家庭暴力法在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制裁施暴者保障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我认为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应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明确反家庭暴力法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由于家庭暴力是个社会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适用的法律规范也十分广泛因此对家庭暴力的防治既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同时更需要形成一个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根据以反家庭暴力法为主体包括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刑法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和相关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我们国家参加的有关国际人权约法在内的法律体系既然家庭暴力法是这一法律体系的主体就应当具备相应的纲领性和综合性纲领性就是这部法律应明确防治家庭暴力的指导思想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其他法律规定相关内容提供法律依据综合性就是要在内容上既有实体法的内容又有程序法组织法的内容既有民事责任的规定又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既有关于政府组织的规定又有非政府组织的规定既有引述重申性规定又有协调性独创性保障性的规定既有倡导性宣言性的规定又有义务性强制性的规定2明确反家庭暴力法的指导思想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反家庭暴力法应当1坚持依法治家以德治家的方针以建设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为宗旨充分体现关怀弱者保障人权的精神2以宪法为根据整合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反家庭暴力的实际需要将现有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系统化具体化使之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要注意与其他法律的衔接3确立预防和制裁相结合的原则制裁和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对施暴者应坚持教育矫治制裁相结合对受害者应坚持保护补偿帮助相结合3明确政府干预家庭暴力的责任各级政府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机关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极其重要的职责因此反家庭暴力法应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的各部门有责任结合自身的具体职能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以加强对家庭暴力的行政干预1采取组织措施明确义务责任主体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应当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在政府采取的各种措施中采取组织措施无疑是重要的因为徒法不能自行为了将有关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设立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机构是必要的同时明确相应的监督机构加强对家庭暴力案件处理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等2司法行政部门应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密切配合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工作有效控制家庭暴力解决受害家庭成员的法律援助问题对要将施暴者告上法庭的受害人当他她们遇有经济上困难的时候应有一些政府指定的法律机构为其代理诉讼并减免费用使受害者得到切实的帮助与此同时司法行政部门还应与文化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积极宣传家庭暴力行为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男女平等在家庭生活中实现3教育行政部门应明确要求在有关的课程中增加社会性别意识方面的内容培养青少年树立健康平等的性别观念4计划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将防止家庭暴力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特别是要拨付必要资金予以支持并把救助家庭暴力受害者加强受害家庭成员的福利保障特别是女性家庭成员尤其是农村女性家庭成员的福利保障列为其中的重要内容5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求各医疗单位建立救助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运行机制积极与司法机关配合及时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出具自己掌握的符合处理案件要求的证据材料并提供系统的医疗卫生服务和相关指导6统计部门应将家庭暴力的有关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建立家庭暴力统计数据系统为了解分析家庭暴力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研究对策提供数据支持7各级行政机关要支持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组织社会团体做好维护妇女家庭权益方面的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专门的家庭保护中心实施多方面多层次的家庭保护计划防止和处理各类家庭暴力案件各级行政机关要支持有关组织对家庭暴力问题的专门研究要对在反对家庭暴力的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当然在加强对家庭暴力的行政干预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是要加大公安机关的干预力度公安机关作为治安保卫机关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家庭暴力作为一种侵犯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老人基本人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它不仅侵害了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破坏了家庭的和谐与幸福而且危害着社会的稳定破坏着人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秩序因此作为负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等重要社会管理职能的公安机关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在预防制止和惩治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为此反家庭暴力法应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职责和措施特别是要明确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具体方法步骤程序措施为公安机关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依法行使治安处罚权刑事案件侦查权提供法律依据明确要求公安机关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必须有效地保护被害人最大限度地减少重伤死亡自杀等现象的发生对于已然发生的家庭暴力案件在处理时应做到及时制止及时救治消除隐患减少损害既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稳定施暴者的情绪避免矛盾升级造成更大的损害又要做好受害人的安抚工作给予被害人以关怀同情鼓励使之有勇气同家庭暴力作斗争最终摆脱家庭暴力由于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中而与每个家庭联系最密切是派出所派出所作为最基层的公安派出机构遍布在各个社区社区民警对辖区内的居民情况比较了解深入基层也比较方便当家庭暴力发生后受害者亦便于报案因此反家庭暴力法亦应明确要求社区民警作好以下家庭暴力的预防工作第一利用下片走访之机加强同管界居民的联系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居民能够认识到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树立在遭受家庭暴力侵害时应积极报警或寻求其他途径救助的新观念第二经常与社区的居委会取得联系摸清管界内各家各户的情况群策群力共同做好家庭暴力的预防工作把家庭暴力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三对于家庭暴力比较突出的家庭进行重点户的走访找到引发家庭暴力的原因对施暴者讲清法律后果使之充分认识到家庭暴力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及时化解矛盾第四配合其他社会支持系统为受害人提供多方帮助4明确司法机关干预家庭暴力的职责和措施由于司法干预是国家司法机关运用国家司法权实施的其干预措施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具有强制性是各种干预家庭暴力的措施体系中最有效和最后的手段因此强化对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力度不够这一方面有立法不够完善的原因但司法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反家庭暴力法应当在完善司法干预措施改革司法体制方面有所创新1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规定人民法院对家庭暴力案件可以签发禁止令或保护令2对于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案件允许受害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此方便家庭暴力受害人起诉参加诉讼3增设保安处分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可能实施家庭暴力的人或虽实施了家庭暴力方面的犯罪但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适用保安处分4设立专门机构以增强司法干预的力度在这方面我国已有成功的经验如山西省大同市率先设立了专门审理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维权法庭在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也成立了保护妇女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案组由一名主诉检察官女和两名业务能力强工作耐心细致的检察官组成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家庭暴力案件女被害人案件和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该组坚持专案专办优先审查的处理原则将切实担负起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实践证明如果在司法系统设立专门的反家暴机构如家事法院或专门审理家庭案件的审判庭等就可以大大提高现有反家庭暴力措施的有效性5明确社区组织在干预家庭暴力方面的责任社区作为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在维护本社区居村民的合法权益帮助有需要的人们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对婚姻家庭权益受侵犯的人们进行救助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的作用因此反家庭暴力法应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北京市的社区建设使之成为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赋予社区组织干预家庭暴力的职能要求社区设立相应的庇护机构给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临时的避难场所设立咨询服务机构对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心理医学法律等方面的咨询辅导同时开展对施暴人的心理辅导和社会性别意识培训设立相应的投诉导诉机构反家庭暴力法之所以将社会救助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规定主要是考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给社会成员带来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角色转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单位不可能像从前一样对个人的事务包管一切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救助系统加强社区建设强化社区功能充分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已势在必行6明确家庭暴力案件中在证据方面的特殊要求目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现状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除了法律规定不完善外证据不足也是很大的障碍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当事人证据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注意收集证据但更重要的是现行的证据规则在证据的采信认定方面没有充分考虑家庭暴力案件的特点因此在不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有关家庭暴力的民事诉讼中涉及的证据的采信证明标准反证责任司法鉴定的程序等方面作出一些新的规定适当减轻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这些规定既符合家庭暴力案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又充分体现了反家庭暴力法关怀弱者保障人权的特点也有利于实现真正的司法公正明确规定救济措施强化法律责任由于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所以反家庭暴力法的重点内容之一应是完善相应的救济措施特别是有关救济途径程序方面的规定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施暴者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以附属刑法的形式增加制裁严重侵害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犯罪的新规定负有法定职责却不履行其职责的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和社会救助机构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应负的法律责任明确家庭暴力案件鉴定机构的职责及其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明确对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以暴抗暴案件的从轻减轻处理原则从而使反家庭暴力法具备较强的可诉性真正成为执法司法的依据家庭暴力作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的解决虽然不能仅仅依靠法律但离开了完善的法律却又是万万不能的因此希望国家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并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利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创造的条件充分利用立法资源坚决同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作斗争把家庭暴力降低减少到最低最小的限度所有的妇女应该勇敢的对家庭暴力说不我们的社会应该是和谐美满的人间参考文献1刘伯红女性权利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2巫昌祯杨大文防治家庭暴力研究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3参见中国人大新闻网2009年12月8日刊载为了家庭和睦社会安宁4参见人民网法界动态专栏2009年11月24日刊载我国重视家庭暴力防治维护妇女合法权益5荣维毅宋美娅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6夏吟兰李明舜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法律干预之实证研究A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Z北京中国法学会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