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文排版格式
一、类型
申请、通知、请示、制度、办法、细则等
二、纸型
复印纸A4型(国际标准210mm×297mm)。
三、封面
文件必须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执行。材料10页以内的一般不加封面,确需加封面的材料可以加上,如规划、纲领性文件、规章制度、材料汇编等。封面可使用必要的文字和徽标,但不使用花边和图案。加封面的材料同时应加封底。
四、标题
标题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副标题使用3号楷体_GB2312,破折号占2格。居中排列。
五、主送机关
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_GB2312排印,回行时顶格。同类机关、单位之间用顿号,不同类别机关、单位之间用逗号,末端标全角冒号。
六、正文
1.正文文字字号、字体
正文使用3号仿宋_GB2312。
2.正文标题字体、字号
正文的排印只能用宋、黑、楷、仿宋4种字体,均用3号字印制。只有一级小标题的,小标题用黑体字排印;有两级小标题的,第一级用黑体字排印,第二级用楷体_GB2312字排印;有三级小标题的,第一级用黑体字排印,第二级用楷体_GB2312字排印,第三级用仿宋_GB2312加粗体字排印;有多级小标题的,第一级用方正小标宋简体排印,第二级用黑体字排印,第三级用楷体_GB2312字排印,第四级用仿宋_GB2312加粗体字排印。法规性公文的编、章、节的序号及标题居中排印,占两行;非法规性公文的小标题的第一行与正文的第一个自然段的第一行左边空两个字排印,行距相同。不提倡正文内标题使用加粗或艺术字体,如行书、隶书、魏书、细圆体、综艺体、琥珀体、瘦金体等,以保持公文严肃、文面整洁。
3. 结构层次序数、标点
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要注意不要把“1.”的小圆点写了顿号。在正文层次不多的情况下,第一层用“一、”,第二层可用“1.”,但不能用“(1)”。不使用不规范的序号,如:1)、A、a等。独立成段的小标题,末尾无标点符号;小标题之后接着排印正文的,末尾有句号。
4.段落
每段文字前空2格,第2行起均顶格。
5.表格
正文中表格一般用作附件,置后。与正文同宽。表内字体同正文,字号可略小。
6.数字
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七、结尾
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两格。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八、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_GB2312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如附件不止一份,则用阿拉伯数字编列序号(如“附件:1.XXXX”),上下排布。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置于主件之后,另起一页开始排印,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用4号仿宋_GB2312体字排印“附件”2字及附件的顺序号,附件序号与附件标题前后标识应当一致。
九、落款、盖章
在正文后空3行,单位名称按印章全称。盖印,可不写单位名称。成文日期中“○”用插入符号里的几何图形,或用区位码0180,不能用阿拉伯数“0”。日期右边空4格。盖印跨年月日,左右居中,端正清晰。
十、页码
页码居中标识,5号Times New Roman字体。
十一、页面设置
上3.0cm,下2.5cm,左2.8cm,右2.8cm,页脚1.8cm,行距单倍行距,为避免最后一页只是几行占一页的现象,可适当收缩行距,使文件成为几张整页,但收缩行距不宜小于20磅。
十二、印刷
上下左右居中对齐,无特殊需要,版面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均匀清晰,双面印刷。
十三、装订
一律左侧装订。钉离左侧边沿0.5cm,钉垂直。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行文格式
一、公文用纸和印装规格
1.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其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2.公文面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3.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4.文字符号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正文用3号仿宋_GB2312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第行排28个字。
5.要求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
6.公文左侧骑马订或平订,不掉页;后背平整、不空。
二、公文文面格式
1.发文机关标识
主要有3种形式,一种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组成,即“文头纸”;一种由发文机关名称加“令”组成,如“省政府令”;一种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武文线组成,即“函头纸”。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cm。
2.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字号用3号仿宋_GB2312体字标识;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分年度从1号起,按公文的签发时间的先后依次编号,不能跳号,不留有空号,不随意编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位置有两种形式:一是平行文、下行文的发文字号位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居中排布,红色横隔线之上4mm处;另一是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应标注于左侧,与右侧的“签发人”对称,左右两边各空1字排印。联合行文时只标注文件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3.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3字用3号仿宋_GB2312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联合行文时,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横隔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4.公文标题
由发文机关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位于红色横隔线下方空2行排印。主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标题再长但排列美观、回行不断开词意是基本规定。副标题用3号楷体字,居中排印。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以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5.主送机关
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_GB2312体字排印,回行时顶格。同类机关、单位之间用顿号,不同类别机关、单位这间用逗号,末端标全角冒号。联合行文时,如主送机关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机关 之上。主送机关名称按党、政、军、群的性质顺序排列。在通常情况下,上行文(如请示、报告)、特指性下行文(如批复、通知)、平行文(如函),只写一个主送机关;普发性下行文(如决定、通知、通报、意见)写数个主送机关;周知性公文(如公告、通告等)可以不写主送机关。
6.正文
位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采用3号仿宋_GB2312体字,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正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是: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要注意不要把“1.”的小圆点写了顿号。在正文层次不多的情况下,第一层用“一、”,第二层可用“1.”,但不能用“(1)”。正文的排印只能用宋、黑、楷、仿宋4种字体,均用3号字印制。只有一级小标题的,小标题用黑体字排印;有两级小标题的,第一级用黑体字排印,第二级用楷体字排印;有多级小标题的,第一级用方正小标宋简体排印,第二级用黑体字排印,第三级用楷体_GB2312字排印,第四级用仿宋_GB2312体字排印。法规性公文的编、章、节的序号及标题居中排印,占两行;非法规性公文的小标题的第一行与正文的第一个自然段的第一行左边空两个字排印,行距相同。独立成段的小标题,末尾无标点符号;小标题之后接着排印正文的,末尾有句号。
7.附件
附件是指附属于公文正件的有关文件或材料。应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排印附件名称。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_GB2312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如附件不止一份,则用阿拉伯数字编列序号(如“附件:1.XXXX”),上下排布。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置于主件之后,另起一页开始排印,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