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车辆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车主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闭厢式货车、普通货车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闭厢式货车、普通货车,车牌分别为 、
、 、 、 。用于全国区域和市内配送甲方部分货物运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
国家法律规定节假日根据甲方需要发车
货物由乙方负责安全,如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或货物被抢、被盗、被骗、被污染及遗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合同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结算方式
每月30日分别支付乙方下月汽车租赁费用,以计件制为准。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按照约定的时间准备好货物,确保托运货物符合国家法规
负责货物包装,并确保包装符合要求
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
负责押车元的工资、保险
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资、汽车租赁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确保运输车辆手续合法,车容整洁,货箱卫生
乙方向甲方保证按约定使用车辆
保证每辆车车辆保险为50万
确保司机手机24小时开机,并保证司机及时回复甲方信息追踪人员的查询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倒货、换车、配载。如车辆途中发生意外,应及时调配其他车辆完成货物运送任务
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对甲方客户进行业务接触
乙方要确保司机服从甲方指派人员的指挥
如果发生意外情况造成货物损坏、丢失或可能晚到等情况,要在10分钟内通知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下列约定外,违约方要承担应付汽车租赁费用100%的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汽车租赁费用的每增加一天支付应付汽车租赁费用0.1%的滞纳金,但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除外
在乙方验货签收至甲方收货签收前,如发生货物丢失、损坏、变质和污染的,乙方按货物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甲方。若不赔偿,甲方有权用应支付乙方的汽车租赁费用抵扣
乙方如不能按约定提供车辆使用,甲方另外租用车辆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货物晚到,应赔偿甲方部分经济损失。每辆车辆故障造成的扣罚500元/趟,如无车辆故障认为或操作不当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