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运输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电话: 电话: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辆可正常营运的双桥车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运输洞渣,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承租方司机负责。
第二条 如出租方有以下情形,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承租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1、因不可抗力产生的损失;
2、因出租方饮酒、饮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车辆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出租方负责对所有出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的损失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正常使用租赁车辆,出租方应负责协调相同车辆保障承租方的正常营运。
第四条 租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停用应在 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金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第五条 租金每月为:大写 整,小写 ,每月按工程进度及公司拨款结算一次,实际租赁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当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计。
第六条 所有司机工资及一切营运费用由出租方负责,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另出租方每月每车维修车辆时间超出3天按当天基本租金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付款。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委派合格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甲方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岗前培训等工作,工资、食宿和社会保险等一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甲方驻乙方现场的工作人员需遵守乙方现场各种规章制度,按乙方要求完成工作,对于严重失职和违章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