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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了城旧了岛 上传于:2024-07-24
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来源教育部网站作者发布日期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号关于做好高校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的精神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以下简称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制定本规定一招生计划一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作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执行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二计划编报计划编报由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有关高等学校负责按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报送教育部预科班分学校招生计划报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民族教育司民族班招生来源计划和预科转入本专科分专业计划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民族教育司预科班分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统一下达民族班招生计划包含在当年国家下达给各有关学校的招生总规模之内预科班民族班招生来源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各地各部门和高等学校遵照执行二民族成份确认一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预科班民族班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必须出示本人户口本原件并提供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二如发现考生民族成份与本人户口本不相符时由省级民族工作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确认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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