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长春XX大学学院专业学号姓名2010年11月7日摘要络著作权相对于传统著作权而言在法定性专有性和地域性等方面有其独特的特征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制度是出于利益平衡的需要即作者利益与使用者利益作者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平衡的需要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的相关规定在原则上均可以适用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但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网步数字技术和因特网的飞速发展版权保护体系面临着调整与变革新的作品使用方式的不断产生合理使用制度受网络技术挑战的程度越来越深关键词网络著作权合理使用正文一网络著作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网络著作权相对于传统著作权而言在法定性专有性和地域性等方面有其独特的特征1在法定性方面法律对网络著作权的确定滞后于相关的司法实践在法律确认网络著作权的地位之前司法实践已经援用以往的著作权理论做出了大量判例2在专有性方面作品的专有性受到冲击由于网络具有方便高效普及的特点作品上网后将极大地削弱网络作品的专有性著作权人无法控制他人对其作品的使用需要制定新的许可制度3在地域性方面著作权的地域性产生动摇由于互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