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式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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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处罚,超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调查经过及违法事实
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周 XK,身份证号,34210119790806XXXX,住址为院 MX 市颖州
区九龙镇,运输车辆牌号为院 KEIXXX,车籍地为院 XX 市汽车运输集团 XX 客运有限公司,
车型为安遍客车。经营许可证号,34000011XX,座位数为 59 座,经党范围,省际班车客
运,线路牌:MX 至瑞安由 A6207 变更) 。
2013 年 08 月 12 日 08 时 45 分,当事人周 XX 罗驶崇 XX 市汽车运输集团 XX 客运有限公
司车辆尝 REIXXX 安凯客车,当时车内载客 20 多名乘客,乘客分别从X 县老集、商博、杨
桥上车,乘客分别到柳市、温州、瑞安下车。乘客讲经党乘坐该车,每人车费 160 元整,
有车费的已收,有的未收车费,和途径X 县八十里店交警公路巡逻中队检查站时,因涉嫌韦
反了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
运经营,被X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经查证,皖 代 市汽车运输集团 XX 客运有限公司车辆晓 KEIXXX 安凯客车,超越许可事
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发当日,当事人周 XX 驾驶能 KEIXXX 安凯客车,当时车内载客
20 多名乘客,乘客分别从X 县老集、高堵、杨桥上车,乘客分别到柳市、温州、瑞安下
车。乘客讲经常乘坐该车,每人车费 160 元整,有车费的已收,有的未收车费。因涉寻志
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
运经营,被X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所一,2013 年 08 月 12 日运政执法人员所做现场笔录 1 份。证明案件来源及当事人周
XX 驾驶综 KEIXXX 安饥客车,乘客的起论地、乘客数目、运费、长期从事 XXX 至温州瑞安
线路等现场情况。
证据二,2013 年 08 月 12 日运政执法人员所做勘验检查笔录 1 份。证明案件来源及当事
人周 XX 驾驶院 KEIXXx 安遍客车,车内有 70 多张名片,便于乘客经党乘坐该车。名片内
容: 经营线路、车号、联系电话、联系人、途径地、发车时间等名片内容情况。
证据三,2013 年 08 月 12 日运政执法人员所做视听资料 1 份。证明案件来源及当事人周
MX 驾驶综 RETXXX 安凯客车乘客的起论地、乘客数目运费、长期从事 XXX 至温州瑞安线
路等现场情况-
证据四,2013 年 08 月 12 日,运政执法人员对乘客刘某、胡某所做的乘客证言两份- 证
明该两名乘客院 KEIXXX 安遍客车的起论地、运费、等情况
证据五,2013 年 08 月 19 日,运政执法人员所化的对当事人刘永军车主) 询问笔录 4
张,证明其骂驶皖 KEIXNX 安凯客车搭载乘客的起论地、乘客数目、运费、长期从事 XXX
至温州瑞安线路等情况。
2013 年 08 月 19 日,运政执法人员所做的对当事人周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