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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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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迷途知返 上传于:2024-07-14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为全面回顾总结“**”期间及**年反腐倡廉工作,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通过召开协调会、座谈会,深入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调研活动,全面回顾总结了“**”期间及**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思路、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推进举措。    “**”期间及**年工作总结    第一部分:“**”期间工作回顾    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以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县各级组织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创新,狠抓落实,为顺利实施“**”规划、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一)把握关键环节,夯实了“两个责任”。一是夯实各级责任。印发《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年度制定了切合工作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上率下、逐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全面夯实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二是规范督查考核。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台《黄陵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单独考核,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督查检查相结合,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相结合,与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相结合,使考核更具全面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作风长期得不到好转的严格问责,对21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64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单位领导;“一票否决”单位4个。    (二)注重廉政教育,推进了源头治腐。一是强化廉政教育。举办“清廉中国?清风龙乡”廉政文化作品展、“兴廉政之风,树浩然正气”演讲比赛和“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等活动30余场次。发放《“四风”之害》、《贪路无归》、《失德之害》等警示教育光盘240余套。先后组织各级党员干部460余人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洁从政与预防职务犯罪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共有353名乡镇、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农村层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接受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重要岗位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建立廉政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共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5次,累计2.5万余条。编发《纪检监察简报》182期,在市级以上媒体登载纪检监察信息稿件2076条,向市纪委分别上报调研、网评文章155、114篇。二是加强源头防腐。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县12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156个部门及乡镇领导进行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资金23987万元。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实施政府采购项目83次,涉及金额8188.14万元,节约951.4万元。三是注重制度创新。形成《党风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聘请和管理暂行办法》、《干部作风监督举报制度》、《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领导干部约谈办法》、《党政机关干部作风纪律八条禁令》等制度。创新“三述”形式,按照年初承诺、平时践诺、半年和年终述诺及评诺四个环节,先后组织28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电视和大会“三述”。    (三)深化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关系。一是八项规定全面落实。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及时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治理,制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重点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节点,开展明查暗访34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6件,警示训诫41人,党政纪处分14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二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整治工作不实、履职不力,态度冷硬、办事拖拉、效能不高等问题。开展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对干部守岗履职、工作作风、考勤考核,以及上班时间打游戏、赌博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有效杜绝了“慵懒散”、“冷横硬”、“吃拿卡要”、“中梗阻”、“滥用自由裁量权”、“粗暴执法”等现象。三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力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和清理情况进行了督查。认真组织实施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使全县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政令畅通。一是严明政治纪律。以开展“学党章、严党纪、干实处、走前列”学习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为契机,突出抓好对学习、执行、维护《党章》、《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级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政策措施。二是全程跟踪督查。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惠民政策落实以及每年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等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成立“三问”工作组进驻涉及的项目。对黄帝文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17个重点项目实施挂牌保护,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三是强化行政监察。开展“吃空饷”、“空中飞人”、土地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活动。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清退和解聘30人,县财政追回多领取的工资和津补贴55.6万余元。每年安排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教育卫生系统收费、药品“三统一”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执法监察。    (五)保持高压态势,遏制了腐败蔓延。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媒体”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对信访举报实行台账管理。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制定《县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实行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民情直通车”窗口接访,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镇定点接访制度,不断拓宽案源渠道。二是狠抓案件查办。**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7件,初核了结181件,立案221件,结案221件,党政纪处分221人(乡科级36人、一般干部43人、其他人员15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1人、开除党籍4人、行政降级9人、行政撤职4人,开除公职1人),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元。三是注重办案质量。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县纪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案情,分管领导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对无故延期或过期不结的乡镇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了工作水平。一是厘清职责。按照中省市纪委“三转”要求,县纪委监察局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县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办公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监督检查室、问责问廉问效办公室(警示训诫室),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原干部室更名为干部监督室。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01个精简至9个,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执纪监督问责上。二是注重教育。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工作汇报制,由各常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及县纪委各科室主任轮流辅导,先后就党的法规政策、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等进行专题培训辅导。先后组织、选派160余人次参加各级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强化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制定出台《委局工作规则》、《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内部监督和管理制度,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践行市纪委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对1名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进行了调整。定期举办“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第二部分:**年工作总结    **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狠抓工作落实,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创新监督方式。变配合检查为履职督查,将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检查,转移到加大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及各级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环境整治工作。二是注重廉政教育,营造廉洁氛围。于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个一”活动。组织教育系统基层负责人前往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等活动。向全县各级下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合订本650册。三是突出节点监督,促进作风好转。针对工作纪律、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住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10余次,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领导干部73人,党政纪处分7人,警示训诫52人,约谈提醒14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件,党政纪处分1人,辞退1人。四是狠抓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77件(次),初核了结52件,立案75件,结案75件,党纪处分67人,政纪处分26人,双重处分4人,处分乡科级干部17人,一般干部24人,农村干部48人,收缴涉案资金18.73万元。五是严格追究问责,推进工作落实。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7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对30名存在问题的个人、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深层次问题思考不多,工作中正面、负面典型总结不及时,典型案例教育作用发挥不够;二是各镇纪委、派出纪工委对所分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职能发挥不够,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四是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还不够合理,人员编制不足,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特别缺乏是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业务骨干。    “十三五”时期及**年工作计划    第一部分:“十三五”时期工作规划    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 “十三五”时期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黄陵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县经济社会环境更加优化,各级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廉洁从政行为更加规范,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今后五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严明纪律、促进发展,切实维护政令畅通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县委的权威,做到切实维护、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政令畅通。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按照县委、县政府“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加强对惠民、支农惠农、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政策落实,城乡统筹发展,耕地林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更加注重发挥再监督作用,变事中监督为事后监督,不再参与到部门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具体事项中,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坚决防止和纠正决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合理,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    (二)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抓好案件查处工作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严明纪律、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全县各级纪检检监察组织要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把压力传向基层,严肃查办城中、城郊以及重点项目所在村“小官巨贪”案件。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    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交流,密切协作。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展和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不断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按照“健全完善全天候、全方位、面对面、近距离、全时音像监控”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谈话室,不断提升办案科技化水平,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社会综合效应。    (三)围绕完善制度、改革创新,切实抓好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自觉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贯彻实施之中。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按照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司法、行政、审计、组织、人事和舆论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    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教育为先、警示在前,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警示和岗位廉政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处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市场资源配置机制,在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建立诚信评级制度,注重诚信评价结果运用。执行和完善领导干部“三述”、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推进政府部门和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四张清单”制度,把权力关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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