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壹 年,自 2019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 单位公务用车驾驶员 。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按甲方考勤管理规定、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执行。
四、工作报酬和条件
1.甲方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元。
2.甲方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乙方工资。
3.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休息场所和工作餐。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性能的车辆,建立健全考勤、公务用车管理、驾驶员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4.甲方需及时为乙方报销工作用油、过路费、车辆保养、维护及清洁费用,并按相关规定给乙方报销差旅费。
5.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因临时接待或者加班需要用车,需提前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驾驶执照等)真实有效。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正常工作日内按时上下班,否则,甲方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因临时接待或者加班需要用车,经提前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及时备车。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如因乙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以及乙方其他个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及财产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5. 乙方在当日公务活动结束后须将车停放在单位停车场内,节假日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封存车辆,不得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其他组织和个人使用,保证车辆完好无损。因违法规定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乙方负责并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清洁。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的,原合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对甲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严重失职、渎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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