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护理管理制度 ( 14 )
夜班护士准入管理制度
一、能够独立上夜班护理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 一 ) “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且注册单位在我院。
{ 二 ) ”必须在该专科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白班不少于 1 个月,参加夜
班不少于4次。
(三 ) 护士能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 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操作 ,
独立完成急危重 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
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 护理文书的能力,能遵守劳动纪律,具有和良
好的慎独精神。
(四 ) ”综合测评合格 : 由科室质控小组成员、带教老师组成测评小组 ,
对拟从事夜班的 护士进行理论、技能操作考核合格 ; 并结合专科情况对其临
床工作能力进行评估能够胜任夜 班工作。
二、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注册单位是他院的护士不得独立从事夜班工作 , 可
在上级护士指 导下参加夜班 ,主要责任由带教的护士承担。
三、资质授权
护理人员通过科内综合测评 , 由科内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讨论通过后 ,
填写护理人员岗位准入申请表,经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
行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