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工具管理制度
工具发放标准
本规定所涉及的工具主要是指通用的扳手、小型电动工具,及根据工作需要的专用工具等。
工具的领用必须由使用班长提出书面申请,由车间主任批准方可报计划领用。
工具的档案管理
工具领用应及时建立专门的工具账,切实做到帐物相符。
工具保管要做到责任到人,当保管人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变更调整。
材料员应建立工具台帐,对工具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
设备员、技术员对工具台帐进行监督。
车间主任对工具进行全面管理。
工具的使用管理
工具的首次领用必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领用范围。
工具的换领必须以旧换新。旧工具无修复价值的,由保管人填写报废单进行报废。
工具的换领(含报废)周期必须在24个月以上,否则按价值折旧从保管人工资中扣除。
工具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坏不能修复的的由保管人按原价赔偿;能修复的由保管人承担所有维修费;以上费用均在当月本人工资中扣除。
保管人因调离、调岗、离岗等原因造成保管人变更的,应由接替人在当班班长的监督下进行交接;暂无接替人的应交仓库,进行核对后,销账另作他用。
仓库人员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领用人必须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