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范本
一、 纳税人提报的文书资料
1、《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一式三份)
2、2009年度财务报表(一份)
鉴定期内,首先由纳税人填报《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主要对账簿设置、收入总额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账簿凭证保存、纳税人义务履行情况等5个项目进行自查,自查结论报各税源管理科。
二、调查核实形成的文书资料
税源管理科进行实地调查,出具《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调查工作底稿》,内容主要包括:
调查工作底稿内容包括:
1、核定依据:明确对该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的依据,应详细说明“征收方式鉴定表”中,税务机关鉴定为不合格项目的具体原因。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总额中有1项能核实的,原则上应实行定率征收,定率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不得低于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办法中规定的应税所得率。
2、核定过程:税务主管人员进行企业征收方式鉴定时,必须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核实,充分掌握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避免核定征收特别是核定定额征收的随意性。
(1)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①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②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③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
④按照保本测算法、面积测算法、设备生产能力测算法、单位产品耗能测算法、计件工资测算法等方法。
各科应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企业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利润水平等因素,分类逐户核定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保证同一区域内规模相当的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基本相当。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
①应详细说明企业账簿设置、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说明判定企业收入或成本费用能准确核算的依据;企业所属行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不得低于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办法中规定的应税所得率)。
②按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的企业,确认企业收入时应与企业申报的流转税收入相比对。
3、核定结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规定,明确企业核定征收方式;核定所属期限;核定应税所得率;年及季度核定税额。
三、审查核批形成的文书资料
税务机关核查后,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税务机关审批意见” 一栏填写“同意实行定额征收(或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查账征收),核定的年应纳税额为XXX元(或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X%)” 的审批意见,并加盖审批机关的公章。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定率征收)
纳税人编码: 鉴定期:2010年度 金额单位:元
申报单位
地 址
经济性质
主营项目所属类别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上年收入总额
上年成本费用额
上年注册资本
上年原材料耗费量(额)
上年职工人数
上年燃料、动力耗费量(额)
上年固定资产原值
上年商品销售量(额)
上年所得税额
上年征收方式
行次
项 目
纳税人自报情况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1
账簿设置情况
健全
健全
2
收入核算情况
合格
合格
3
成本费用核算情况
合格
不合格
4
纳税申报情况
完好
完好
5
履行纳税义务情况
履行
履行
6
其他情况
纳税人对征收方式的意见:
申请企业所得税实行定率征收方式。
经办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规定,建议该企业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方式:定率征收
核定所属期限: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
核定应税所得率: %
经办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县级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同意该企业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为 %。
分管局长签章: (公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送达人: 被送达人: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联,税源管理科和税政科各执一联,另一联送达纳税人执行。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定额征收)
纳税人编码: 鉴定期: 年度 金额单位:元
申报单位
地 址
经济性质
主营项目所属类别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上年收入总额
上年成本费用额
上年注册资本
上年原材料耗费量(额)
上年职工人数
上年燃料、动力耗费量(额)
上年固定资产原值
上年商品销售量(额)
上年所得税额
上年征收方式
行次
项 目
纳税人自报情况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1
账簿设置情况
健全
健全
2
收入核算情况
合格
不合格
3
成本费用核算情况
合格
不合格
4
纳税申报情况
完好
完好
5
履行纳税义务情况
履行
履行
6
其他情况
纳税人对征收方式的意见:
申请企业所得税实行定额征收方式。
经办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规定,建议该企业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方式:定额征收
核定所属期限: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
核定年应纳所得税: 元( 元/季度)
经办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县级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同意该企业实行定额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核定年应纳所得税额 元。
分管局长签章: (公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送达人: 被送达人: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联,税源管理科和税政科各执一联,另一联送达纳税人执行。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查帐征收)
纳税人编码: 鉴定期: 年度 金额单位:元
申报单位
地 址
经济性质
主营项目所属类别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上年收入总额
上年成本费用额
上年注册资本
上年原材料耗费量(额)
上年职工人数
上年燃料、动力耗费量(额)
上年固定资产原值
上年商品销售量(额)
上年所得税额
上年征收方式
行次
项 目
纳税人自报情况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1
账簿设置情况
健全
健全
2
收入核算情况
合格
合格
3
成本费用核算情况
合格
合格
4
纳税申报情况
完好
完好
5
履行纳税义务情况
履行
履行
6
其他情况
纳税人对征收方式的意见:
申请企业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方式。
经办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规定,建议该企业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方式:查帐征收
核定所属期限:2010年1月1日起
经办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县级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同意该企业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分管局长签章: (公章)
送达人: 被送达人:
送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