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1 年度企业所得税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纳税人: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鉴定工作已经全面开展,为了加快进
度,不影响纳税人一季度的所得税预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11年3月1日至4日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机场税
务分局沟通。
二、填报要求。
1、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
表》(见附件,以下简称《鉴定表》) 和纳税人申请各一式三份,
报机场税务分局。
2、《鉴定表》中“纳税人对征收方式的意见”一栏,统一填
写“我单位申请 x x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x x填写“查
账或核定”).
3、《鉴定表》中上年收入总额、上年成本费用额、上年注册
资本、上年原材料耗费额 ( 量)、上年职工人数、上年燃料动力
耗费额 ( 量 )、上年固定资产原值、上年商品销售额 ( 量 )、上年
所得税额、上年征收方式等十项内容企业必须填写完整。
4、纳税人自报情况的填写。
行次 | 项目 纳税人自报情况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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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户: 填写 不能
准确核算成本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