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调整
1、摘要:增值税的纳税企业在税收检查后,必须按税务部门的意见进行及时正确地账务调整,否则将会出现明补暗退、前补后退或重复退税、重复收税的情况,财会人员对查补税款应严格按照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在增值税查补之后及时正确地进行账务处理。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文中对如何引入“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进行账务处理作了阐述,将应补退增值税直接计入“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好处是:将日常税务会计核算与纳税检查会计核算从账目上分开,能避免打乱正常核算程序,这种调账方法能有效地解决调账工作量大的问题。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额,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而言,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称之谓“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额应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若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正数,则为当期应交数,若为负数,则为留待下期扣除的待扣税金。增值税的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