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
第一节 施工现场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各类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如表: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表(m) 建筑物 临建设施 非易燃库、站 易燃库站 固 定明火处 木料堆 废 料易燃杂料建筑物 ~ 20 15 20 15 20 30临建设施 20 5 6 20 15 15 30非易燃库、站 15 6 6 15 15 10 20易燃库站 20 20 15 20 25 20 30固定明火处 25 15 15 25 ~ 25 30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废料、易燃杂料 30 30 20 30 30 30 ~ 1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3.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较大工程要分区设置消防栓;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施工现场消防栓处日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14.现场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点:(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15.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下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距离不浊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向。(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使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16.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下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现场出现火灾或火险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第二节 消防安全技术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一.机电设备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使用。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修理。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 220KV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6.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使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二.油漆工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4.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的火种。5.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多,打气不得过足,使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三.焊接工程(一)电焊工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4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二)气焊工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1)报送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应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同时严禁气路沾油。(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C。(6)使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6)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四.防水作业1、 患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2、 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3、 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串通后,方准烘烤,烘烤中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触。4、 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地方,离锅不小于5米。5、 煎油前应先清除锅内的杂质和清水。6、 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7、 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刻用锅盖盖紧,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沙,湿麻袋灭火。8、 配制冷底的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9、 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绳具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