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室规章制度
一、保安室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2.严格检查出入人员和车辆,并办理来客登记手续。闲杂人员及车辆不得随意进入。
3.负责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向公安和部门主管负责人报告,妥善处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保安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值班时应认真、负责,在门岗区域实行24小时安全管理。
2. 做好执勤设施和保安宿舍的管理工作。
3. 保持大门内外环境卫生,认真查看出入人员、车辆并进行登记。
4. 严格制止闲杂人员、推销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5. 在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不得擅做主张,隐瞒不报。
6. 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7. 严格执行物品出入管理手续,对待访客咨询要热情。如出现物品寄放等请况定要妥善保管,若有丢失现象出现,值班室人员负责。
8.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登记和物品交换。
9. 文明用语,态度和蔼,以理服人,对不听劝阻的要问明姓名,不得打人骂人。
三、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的上岗时间提前10分钟做好上岗前准备工作。
2.交班时应把值班中注意的或处理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所有事项交代清楚后,接班人员应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3.如接班前接班人员发现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承担责任。而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承担责任。
4.接班人员未接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在交接岗期间发生的问题,由双方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5.交接班应在早上8点30分之前完成。
四、值班规定
1.上班时间保安人员要着装整齐干净,不得敞胸露怀,不得酒后上岗。
2.值班人员应填写来客登记,而后联系被访人员,方可放行。
3.对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