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 家 委 托 协 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福州XX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标的物:甲方位于 市 的房产。
委托事项: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就标的物进行转让出售服务。
委托期限:双方签定本协议起 个工作日。
房屋价格:经乙方评估标的物出售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 )元(扣除佣金、税费后实收价),甲方认可此价格。
保证金:作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规定之各项权利及义务,双方就保证金的支付方式,达成以下协议:在本协议签定当天,甲方将委托出售标的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所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之有效证件或复印件交由乙方保管;同时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保证金;
配合行为:本委托书签定后,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将房屋腾空,并将房屋钥匙交与乙方保管;如在规定日期内甲方没有腾空房屋,使标的物无法正常销售,则视为甲方违约,并按照甲方解除合同之规定承担违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