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协议书甲方乙方甲方家人陈羚因在2016年06月16日发生于杨浦区长阳路临青路处的交通事故中死亡后经杨浦区人民法院2018年3月16日2017沪0110民初7068号民事判决一审判决现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拟聘请乙方就2017沪0110民初7068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及判决书中被告简称易到公司提起的上诉请求进行应诉甲方同意乙方决定聘请律师进行后续应诉申请强制执行二乙方代甲方向原一审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及诉讼费等共计元由乙方垫付三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程代办费案款执行费甲方赔偿款获赔后甲方自愿从执行款中拿出作为全程代办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四乙方承诺所有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用于案件无关处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即生效双方均不得违反或终止履行六备注附全权委托书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