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编号
版本
修订
日期
1.外来人员说明及通过场所
1.1.外来人员分类:
a.公司客户
b.公司供应商(送货员、服务人员、服务经理等)
c.应聘人员(组长及以上应聘人员)
d.物流公司(提货员、送货员、快递员等)
e.外司业务员
f.其他(调查员、认证机构员、银行办卡、公司员工亲属等)
1.2.外来人员可经过场地:
a、在需要的情况下由公司专人(包括公司领导、总经办、业务员)带领,可参观:
生产车间(包括装配、丝印、注塑)、办公区(包括四楼办公区),仓库(半成品仓库、
成品仓库);
b、在需要的情况下由公司专人(采购部、物控部、仓库主要管理员)带领,可通
过:半成品仓库(包括塑胶仓库、五金包材仓库)、检验办公室、生产指定区域、办公
区(采购办公室、业务办公室、总经办办公室);
c.在需要的情况下由公司专人(行政部、相关部门领导、总经办)带领,可通过:
岗位指定区域、公司生产车间;
d.无特殊情况一般由行政部通知相关部门取货(或有物流人员通知相关部门),进
厂范围:厂区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