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及外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奉派出差及外派事项,强化成本管理意识,
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所属分公司因公出差、外派的各级员工,出差
及外派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3、公司因公外出,分为出差及外派两种类型,
4、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最终解释权;
5、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总经办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发后执行,
修改后亦同,
第二章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一、出差原则
1、当个人工作需要或公司安排需外出劳务时,员工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及标
准执行;
2、单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视为长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论,但外
勤而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同出差,
3、交通工具以乘坐火车、公路汽车、飞机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
4、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按照公司流程要求经各级领导审批后执
行。
二、出差流程
部门填写出差申请表 一 > 部门主管审核 一一* 分公司总经理审核
一一交至总经办备案
三、出差人员交通费用标准
1、出差使用的交通工具费用,实报实销〈以方便、快捷、实惠为选择的基
本原则);
2、乘坐公司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支领交通费,因公需乘计程车由部门主管证
明方可报销;
3、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出差人员的其他补贴标准
1、员工出差其他补贴,补贴标准为 200 元/天(含出差当地住宿费、交通费、
用餐费等);
2、来公司总部培训人员,公司总部提供住宿场所、来回车费〈其他费用自
理)。
五、出差时间及费用报销规定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 3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
2、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报销时应出具铁路局、汽车
公司、轮船公司、航空公司印制的车船票。
3、报销其他补贴费用应提供相对应数额的发票凭证。
4出差时间核算:
1) 出差当日 12: 00 以前出发按 1 天计算;
2) 出差当日 12: 00 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3) 出差当日 12: 00 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4) 出差当日 12: 00 以后返回按 1 天计算。
六、出差其他细则制度
1、员工出差时限由总经办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主管
领导并经批准,方可在出差返回后补办手续。
3、出差员工(总经理及以上人员除外) 在出差前须到总经办或所属分公司考
勤执行人处办理考勤登记。
对 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主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