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转让之三方协议书
本三方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署。
建 设 方: ( 下称“甲方” )
转 让 方: ( 下称“乙方” )
受 让 方: ( 下称“丙方” )
本协议中,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三方”,单称“各方”
鉴于:
甲乙丙三方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三方协商一致,为了不影响甲方与乙方在 年
月 日签署的 项目合同的进度,甲方同意乙方将合法享有的 工程项目(上述工程内容以下统称“项目”)转让给丙方事宜达成一致,丙方知悉该项目情况并自愿受让,并订立本协议,供甲乙丙方三方共同遵守。
为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友好、自愿、平等协商,就转让合同中受让方主体变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经三方一致确认,乙方将合法享有的“项目”全部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