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战略决策委员会的通知
为加快决策效率、提高决策准确性,自即日起,公司拟成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决定如下:
一、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
战略决策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主要对于公司重大战略思路与策略、重大人事任命、重大技术升级计划、重大商业模式调整、重大项目投资、重大制度文件出台、公司解散、公司上市计划、对外引入重大机构投资者、新联合发起人引入、部门正副职履职年度考评、贡献值分红计划、投资额20万以上的老股东退出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交由总裁及副总裁付诸实施。
对于公司解散等重大事项,战略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后,须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通过。
二、召开方式:定期或不定期。
三、决策方式:决策委员会成员暂设9人,其中委员会主任1人、委员8人。对于表决事项,委员会主任1人8票、委员1人1票,必须过半数票数才能通过。因故未能参会的委员,可以授权其他参会委员代为表决,视同有效表决,会后7天内必须补齐相关授权手续。
四、会议形式:现场会议、视频会议、语音会议均可,以委员会下发的通知为准。
五、召开要求:原则上每月至少举行一场会议,会议前由委员会主任指定会议主持人。为提高会议效率,所有待表决事项必须于会议召开前5日内书面提交给委员会主任,由委员会主任转发至各委员,各委员须在会前提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