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合同协议书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 有使用权的xx口服务区东侧部分荒地用于临时施工场地,面积约10亩。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期限从 20xx年 2月26 日起至20xx年2月26日止(以公历为准),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
第三条:租赁费、支付方式及时间
土地租赁费从20xx年2月26日起至20xx年2月26日止共计人民币 大写壹万柒仟伍佰元整(¥17500元)。乙方自 2017年4月1日前付清租赁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3、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4、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生产,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环境保护。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和抵押。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在租赁期满前15天以电话的方式告知甲方是否将合同延期。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