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实用总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二、 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 元,大写 。
租金按季交付,押一付三。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
以后每季末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季度的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房屋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3个月违约金 元(大写: );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五、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 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