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材变化
章节
知识点
调整
影响
第一章
以修订错误和调整表述为主,并对个别知识点进行补充,对考试影响不大
经济法概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合并,并更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诉讼时效
对“《民法总则》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第三类情形”进行补充
★
第二章
虽然整体变动不大,但受《公司法修正案》的影响,个别知识点有重大调整
公司登记
删除“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
股份转让
对“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规定”进行重大调整
★★★
第三章
无重要变动
第四章
经过前两年的连续“瘦身”,本章为2019年进行重大调整预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其主要变动为修改了“股票发行的条件”和新增《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的相关规定,为2019年变化最大的一章
证券法
股票的发行
对“股票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重新编写,新增“主板、中小板上市和创业板上市的具体要求”,删除“非公开发行条件”
★★★
债券的发行
对“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进行补充
★
证券上市
新增“停复牌程序、退市制度的分类”
★
上市公司收购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