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区企事业单位职工陆续收到“养老保险对账单”。不少市民表示第一次收到养老保险明细单很兴奋,但也有市民表示“看不懂”、“看不明白”,本期报道为你图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本报记者 杨欣欣 制图 刘浩
■图解记录单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是反映参保人员及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权益状况的重要依据。简而言之,记录单反映了“你参保了吗”、“参保缴费及支付情况如何”……个人的年度参保基本情况可以一目了然。
据了解,市区社保机构今年11月下旬开始分批邮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目前,市区约45万张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的记录单已寄出,包括个人信息、缴费情况、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情况等内容,请市民注意查收并核对。
◆本年个人补缴欠费金额(养老保险):在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办理补缴2012年3月及以前的年限,且已缴纳的缴费金额。
◆补历年缴费月数(养老保险):在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办理补缴2012年3月及以前的年限,且已缴纳的缴费月数。
◆首次参保日期(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首次到市区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的时间,它不一定等同于参加工作时间,也不一定等同于首次缴费时间。
◆个人月缴费基数(养老保险):2012年3月31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缴费情况(个人缴费):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的个人负担的应缴金额。
◆累计欠缴月数(养老保险):截至2012年3月,已产生缴费信息但还没有实际缴费的月数。
◆截止本年末实际缴费月数(养老保险):截至2012年3月,已实际缴费的月数,不包括视同年限。
◆截至上年末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截至2011年3月,划入个人账户的累计金额。
◆当年记账金额:2011年度划入的个人账户金额。
◆当年个人账户支出金额:2011年度支出的个人账户金额。
◆至本年末账户累计储存额:截至2012年3月,划入个人账户的累计金额。
■常见疑问解答
1、为什么灵活就业(个体)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的金额不一致?
答: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社保部门为每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设立的唯一的、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利息的账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现按本人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八建立,利息按全省每年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
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社会统筹基金具有发放每月基本养老金中除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的部分(如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等)及退休后的养老金调整等用途。
2、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什么用处?
答:(1)个人账户养老金。当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如果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其退休当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对应年龄规定的该职工退休当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2)退休后的养老金调整额中个人账户负担部分。
(3)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中的可继承部分。
(4)其他应从个人账户中一次性支付的金额。
职工跨统筹地区转移时,个人账户按规定随同转移。
3、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何没收到本次邮寄的个人权益单?
答:未能收到权益单的原因有二种:
一是虽然已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但不属于2012年邮寄范围,如:
(1)2012年9月30日参保状态是中断(停保)或者退休的;
(2)2012年4月以后新参保人员。
二是已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也属于2012年邮寄范围,但因为在社保部门没有登记联系地址或地址不明确、不具体的灵活就业人员。
4、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不可以随时支取?
答: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可以随时支取,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才可以支取:
(1)参保人员出国定居的;
(2)参保人员死亡的,可作为合法财产被继承支取;
(3)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不愿延缴,也不愿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
■温馨提示
①参保人员收到寄送的记录单后,对记录单内容理解不清楚的地方可电话咨询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热线12333。
②若认为记录单信息与实际参保情况不符的,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或核实、处理。
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经办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鹿城区黎明西路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