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和公司工人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生产纪律是维护生产秩序正常进行有力保障,为了让职工能够在一个有秩序、整洁、安全的生产环境中工作,经考虑特制定以下制度:
公司考勤:车间工人要服从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早上8点下午5点30分下班,迟到早退者,公司罚10元。请假2天以上必须由公司批准,严禁请假或电话请假(重要事情除外)。违反规定者按旷工处理。
安全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公司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情况,应及时纠正并指导其按照正确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经教育后仍违规操作的,可暂停其工作并处于10元罚款,造成的相应后果及损失,应由其本人承担,如果对其所为犯错误认识深刻,并能及时改正,公司可视情况恢复其工作。
设备:工具管理施行专人负责制。铣床、车床、钻床、等生产设备和工具分配到个人,正常磨损可在公司处以旧换新,如果因保管不当丢失的由其本人赔偿。在每日生产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并给设备加油和进行其他的日常保养工作。
职工应不断提高质量控制认识。在产品质量控制过程中,生产人员应对每一件完工产品做自检,不准乱丢工件,已生产的毛坯要码放整齐。如发现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或者原料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停产并上报公司,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正常生产。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原材料报废、设备损坏等情况按成本的20%给予赔偿,由于失误造成的返工、窝工等情况责任人按公司已有的标准承担相关责任。
车间生产任务由公司实行分活计件。车间工人必须按设计图纸的规定尺寸进行加工,任何人不得在设计尺寸上随意改动,如有不懂的地方先向质检员请教或沟通,工作量有车间公司按其工作能力进行分配,严禁出现抢、占、争等事情发生,如果私自改动加工图纸或者加工工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装车,外差,加班等任务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