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公司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事项如下:
同意公司解散并进入清算;
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 、 、 , 为清算组组长。
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
2、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3、股东会会议所作出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决议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公司盖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要求用A4纸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